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那曲聂荣县职工周转房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藏邮分〔2023〕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西藏瀚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聂荣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需新建2层八户,总建筑规模741.2平方米的周转房,同时配备院内硬化、院内绿化、院内回填和围墙等附属设施,具体施工明细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不含冬季施工);
2.4招标范围:该项目需新建2层八户,总建筑规模741.2平方米的周转房,同时配备院内硬化、院内绿化、院内回填和围墙等附属设施,具体施工明细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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